广大市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检验我区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我区定于2016年7月7日上午(星期四)12时0分至12时15分,在市区鸣放防空警报。届时市区现有防空警报将在预定的时间内发出防空警报信号,请各族各界市民和各社会团体、组织注意了解和分辨不同防空警报信号,听到防空警报信号鸣放时,不要惊慌,照常生产、工作和学习,保持正常活动。
现将防空警报不同信号鸣放情况公告如下:
12时0分——12时3分鸣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12时6分——12时9分鸣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12时12分——12时15分鸣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特此公告。
桑珠孜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日
责编:德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