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6年10月29日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徐向国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相民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6年10月28日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扎西平措为日喀则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唐波为日喀则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6年10月28日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次仁的日喀则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冯继康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倪俊南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徐伟为日喀则市审计局局长。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6年10月28日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普琼达的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普琼的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扎西次仁的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王荣政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次旺朗杰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普布次仁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达娃卓玛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江美秀为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秦静为日喀则市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尼玛平措为日喀则市江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旦增为日喀则市仁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尼琼为日喀则市萨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布为日喀则市仲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6]1号 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依法补选张延清、冯继康、倪俊南、徐向国、王相民、马陵田、辛春弟、陈开权、扎西平措、唐波、陈钢、白玛、张晓培、顿珠、刘晨晖、杨军、扎西旺堆、郭光成、旦木真、欧珠、多吉、阳艺、袁亮、杨杰、普布塔松、索朗多吉、巴桑、边索28人为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以上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离开本行政区域的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4名:丹增朗杰(康马县代表团)、赵志远(汉族、南木林代表团)、张琢(汉族、康马县代表团)、戴晶斌(汉族、亚东县代表团)、韩阳(汉族、萨嘎县代表团)、方建国(汉族、解放军代表团)、王波(汉族、桑珠孜区代表团)、王平(聂拉木县代表团)、巴桑多吉(南木林县代表团)、郑连武(汉族、昂仁县代表团)、张秀武(汉族、萨迦县代表团)、琪美加布(萨迦县代表团)、郎杰(岗巴县代表团)、巴珠(萨嘎县代表团)、翟军(汉族、白朗县代表团)、孙嘉丰(汉族、江孜县代表团)、张劲松(汉族、拉孜县代表团)、扎多(萨迦县代表团)、刘宏(汉族、定结县代表团)、陈宝柱(汉族、仁布县代表团)、曲达(江孜县代表团)、张云飞(汉族、桑珠孜区代表团)、拉巴次仁(吉隆县代表团)、李茂新(汉族、萨迦县代表团)。 辞去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代表13名:旺堆(谢通门县代表团)、达瓦旺堆(桑珠孜区代表团)、德庆卓玛(女、萨迦县代表团)、达努(萨迦县代表团)、普布(萨迦县代表团)、旦增(谢通门县代表团)、次珍(女、亚东县代表团)、次仁(定结县代表团)、次仁殴珠(拉孜县代表团)、边巴次仁(萨嘎县代表团)、拉巴次仁(萨嘎县代表团)、加琼(聂拉木县代表团)、边巴次仁(南木林县代表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49条规定,丹增朗杰、赵志远、张琢、戴晶斌、韩阳、方建国、王波、王平、巴桑多吉、郑连武、张秀武、琪美加布、郎杰、巴珠、翟军、孙嘉丰、张劲松、扎多、刘宏、陈宝柱、曲达、张云飞、拉巴次仁、李茂新、旺堆、达瓦旺堆、德庆卓玛、达努、普布、旦增、次珍、次仁、次仁殴珠、边巴次仁、拉巴次仁、加琼、边巴次仁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61名。 特此公告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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