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2018年我市将开展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旨在掌握各类污染源数量、行业和区域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据悉,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分3个阶段,2017年全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我市普查方案编制及宣传培训等工作;2018年全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各县(区)、各单位组织开展普查,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普查工作;2019年全年为普查总结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上报等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特成立了日喀则市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区)、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
此次普查的对象是全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源治理设施,移动污染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源的设施。普查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根据自治区政府批准的普查方案确定,基本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源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文章链接:http://www.rkzw.cn/szyw/201712/t20171208_111693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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